安徽滁州刘文志与何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告(2023)皖1102民初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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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民初****号 何强: 本院受理原告刘文志与被告何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皖****民初****好判决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泽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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