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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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见林、沈子平、李传海、傅双利、俞杏英、朱丽均、邢科莉、肖彦明、王志良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供热价格核算机制的建议的第***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区供热价格协商机制形成过程****年起,供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为保证区域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我区成立了供热价格协调委员会,形成了合理且操作性强的《绍兴县供热价格协商办法》,明确中心煤价确定办法和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年,由于煤价下跌,经两大协会申请,进一步调整了基准煤价和用户分档及价格。该政策一直沿用至今。二、我区供热价格情况我区供热价格始终保持相对合理低于周边地区同期正常市场化价格水平。以****年*月用气量在*.*万吨以上*万吨以下的供热基准参考价为例,我区参考价格为***元/吨,海宁市(****-****吨)为***.**元/吨。从省发改委于*月份启动的全省供热价格调查情况来看,我区供热价格处于全省(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价格低位。三、我局主要工作情况针对市场煤炭价格异常上涨带来的供热价格矛盾,我局按照区领导指示精神,积极为供用热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同时广泛听取意见,采集测算价格信息,并分别按照供用热双方按比例承担、保持集聚优势等原则拟定各档供热价格方案,协助供热办及时出台每月供热基准参考价,督促热电企业全力稳供保供,维持地方经济的平稳发展。四、下一步打算区印染工业协会和区热电技术协会正按照合理延续、合理采集、合理利润、合理低价原则,围绕“煤价采集、比例分摊”两个关键问题充分协商。各供用热企业可积极向协会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或方案,由协会统筹考虑后提出。我局将持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同时,我局将根据区政府要求,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区供热办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区供热价格协商办法。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联系人:赵瑾 联系电话:********)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