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百环罚〔2023〕09003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百环罚〔****〕*****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A***HDX*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加尤镇下伞村村部旁***米法人代表人:李东云?******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案,经我局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年*月**-**日,对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以上事实有执法人员收集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份(****年*月**日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未获得环评审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事实。*、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你广西凌云一尖茶业于****年*月**日提供,证明你公司相关主体资格);*、现场检查记录*份(****年*月**日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获得环评审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事实。)*、调查询问笔录*份(****年*月**日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未获得环评审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事实;)*、法人李东云、梁代玺身份证复印件各*份(****年*月**日由李东云、梁代玺本人提供,证明被询问人身份信息);*、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示意图**张(****年*月**日有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未获得环评审批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各*份(****年*月**日你公司提供,证明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建设项目明细清单及相关发票(****年*月**日你公司提供,证明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为*******元)。*、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份(证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关于移交******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的建议及公文处理签(由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年*月**日出具,证明你******特色大宗茶数字化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号)及送达回执各*份(由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出具,证明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已履行告知义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我局于****年*月*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百环罚告〔****〕*****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及其自由裁量依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有进******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以上事实,有《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百环罚告〔****〕*****号)及《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桂环规范〔****〕*号)规定,违法情节裁定幅度如下表记载:裁量基准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等级个性裁量基准违法事实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或无环境功能规划)*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共性裁量基准违法后果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两年内环境违法次数(不含本次)未受过环境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天以上*配合调查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区域影响县级行政区域内*社会影响无媒体曝光且无有效投诉*修正裁量基准主观过错程度过失*改正态度立即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已消除-*(企业类型)一般企事业单位*产业结构类型鼓励类-*经采用裁量公式计算,计算结果为处罚人民币贰万零肆佰柒拾捌元整(¥*****.**),根据国家或者自治区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运营等宏观形势和政策要求,经局案件审查******处罚金额在计算的*****元基准上予以下浮**%进行处罚,即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整(¥*****.**)。综上,******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整(¥*****.**)。?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我局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凭通知书上生成的缴款编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我局委托百色市凌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五、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加处罚款并申请右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