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庆同塑料制品加工厂年产600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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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瑞安市庆同塑料制品加工厂年产***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桐浦镇工业区(******内)瑞安市庆同塑料制品加工厂瑞安市庆同塑料制品加工厂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的企业。企业选址于瑞安市桐浦镇工业区,租******西车间一楼作为生产车间,租赁面积约***m*,实施年产***吨塑料粒子的建设项目。****年**月**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庆同塑料制品加工厂年产***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表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废气 每条造粒生产线(熔融挤出段)上方设置两个集气罩收集挤出废气,设计风量约为****m*/h。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高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m,集气效率以**%计,处理效率以**%计。 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设计风量约为****m*/h,集尘效率按**%计,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按**%计,破碎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至*#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m。 *、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瑞安市陶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隔声间,同时对车间墙体加装吸声降噪声材料,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参照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其贮存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中有关规定,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桶(HW**:***-***-**)、废活性炭(HW**:***-***-**)、废机油(HW**:***-***-**)、废活性炭过滤网(HW**:***-***-**)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③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的车间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要求,做好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日)·公示时间:****-**-**·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C区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