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舟山市普陀区金钵盂供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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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金钵盂供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舟山市普陀区金钵盂供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受舟山市普******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舟山市普陀区金钵盂供水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得分 * 浙江******(联合体成员:天津海盛****** ) 叶舟涛 ***日历天 ******** **.**分 * ******(联合体成员:浙江省******) 张英 ***日历天 ******** **.**分 * 宁波市政******(联合体成员:浙江******) 李颖 ***日历天 ******** **.**分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一、浙江****** 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浙江省****** 干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干江*#泵站至尾水排海出口管网 三、宁波市政****** 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排海管扩建工程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评标纪要:在技术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未附有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该投标单位作技术标评审不通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联系电话:戚先生联系人:****-*******代理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李云飞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卓先生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