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配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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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号)、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号令)、《纳雍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精神文件,制定本分配方案。一、分配原则及方式为了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使我县已审核通过的公租房轮候对象及时享受保障政策,保证保障性住房不闲置,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实物配租,分配方式为现场抽签方式,即住房保障对象按公布的名单顺序(按入场签到顺序)抽签,配租对象抽中球号绑定的房号即为入住房号。二、房源情况说明房源位于纳雍县城东新区顺园路和瑞庭小区,本次配租的房源为*、*号楼剩余房源约**套,因部分房源仍在检查维修中,最终可分配数量以现场公布为准。三、租金标准一般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为*元/月﹒平方米(含物业服务费)。优惠对象: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低保户、下岗职工、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等优惠对象租金标准为*元/月﹒平方米。四、分配情况*、分配对象:本轮次纳入分配的对象为****年申请公示经最后审核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轮候对象。*、分配地点: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和瑞庭小区一号楼商业二楼)*、分配时间:****年**月*日上午*:**开始。五、分房流程*、预约登记本次可分配房源数少于参与分房人数,因此本次分配采用预约登记制,在本次公示参与分房名单内的群众,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是否参加现场抽签,如选择参与现场抽签,请于****年**月*日前到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进行登记,也可通过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预约登记,通过短信预约的,请在短信内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联系电话:***********。预约登记后现场分房时未按时到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不再纳入保障对象管理。未预约登记的,不能参加此次现场分房抽签,保留保障资格,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或参与后续其他批次的分房活动。*、入场签到选房对象需于****年**月*日上午*:**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需携带选房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到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会议室签到入场,超时未签到入场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资格。*、现场抽签分配对象根据入场签到顺序抽取号球,号球绑定有房号即为中签,所绑定的房号即为中签房源;如号球未绑定房源则为未中签,未中签对象纳入下一轮轮候分配。*、登记入住(*)中签对象由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带领看房,看房无异议后登记领取入住通知单。(*)如中签对象所选房源存在不适合入住的问题,中签对象提出申请的抽签结束后有剩余房源的,可在同等条件下另行调剂房源。(*)如因中签对象个人原因不愿登记入住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不再纳入保障对象管理。六、其他说明(一)抽签分房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二)如出现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本次分房活动中断且不能继续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重新确定分房时间或方式。(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活动由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附件:图片附件纳雍县****年公共租赁住房参与分房名单.xlsx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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