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220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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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主路*号,邮编:******,
联系人:唐友铭,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
*. ***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 ***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相关附件*.***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kV奇容(石桥)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