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3)输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19)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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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编号:****-****GDGH**** 三、项目名称: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输出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输出服务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老挝教育和体育部签发的委托授权函,以及《关于公布“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老挝教育体育部职教司委托澜湄-中国教育培训促进联盟,帮助老挝引进中国职业教育资源,与老挝共同完善职业教育建设。鉴于武汉中部对外******为澜湄-中国教育培训促进联盟指定服务单位,为“老挝国际职业标准开发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受托方具有唯一性,由武汉中部对外******提供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开发技术服务。 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输出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武汉中部对外******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三期*号研发楼*层*号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梁飞,工作单位:******,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姓名:赵亮,工作单位:******,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姓名:易光华,工作单位: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次论证小组客观、独立地针对项目的采购预算情况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认为该项目的预算安排科学合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武汉中部对外******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联系人:韦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专家个人意见-****-****GDGH****老挝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员(IVET*)输出服务项目******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