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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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公开-****-**-*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项******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号楼**号*-*层*,***,***.**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评审专家名单邹涛(招标人代表),茹爽英,汪红,周振云,李林锋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具体详见附件。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鹿邑县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经开第一大街经北二路瑞龙国药***联系人:杨战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战伟联系方式:***********附件下载:住建局风险普查公开招标文件初稿(*).pdf.pdf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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