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佛山市生命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会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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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号*楼大会议室举行佛山******涉嫌传销行为一案行政处罚听证会,因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提出听证会延期申请,依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佛山******听证延期申请,决定延期举行涉嫌传销行为一案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关于佛山******行政处罚听证会延期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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