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关于对宁城县天义城区排水防涝河渠工程(体育公园至百合街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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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城县天义城区排水防涝河渠工程(体育公园至百合街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邮????编:******项目
名称建设
地点建设
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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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城区。起点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终点坐标为: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设计范围全长*.***公里,占地面积**.*****公顷。新建桥涵*座。渠底宽***.******.***米,河渠上口宽**-**米,深***.******.***米。河渠两侧各设置**-**米宽包含绿化及步道的生态防护带(包括园建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一、水环境:施工废水经移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市政设施,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施工过程采取围挡、苫盖、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及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
三、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线路;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植被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植草植树等绿化措施,覆盖裸露地面,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管理,严禁人为破坏河渠,严禁通过河渠排放污染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