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安福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双达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23]28号第二次)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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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号第二次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福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双达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变更为:材料质量*、所使用的腻子粉根据JG/T ***-**** 标准检测干燥时间≤*.*h的,得*分。*、所使用的真石漆根据JG/T ***-****标准检测表干燥时间≤*.*h的,得*分。*、所使用的乳胶漆根据GB*****-****标准检测甲醛含量≤*mg/kg的,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分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安福县人民法院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泸水河大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号汇金广场五楼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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