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新都主城区城市绿化日常管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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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新都主城区城市绿化日常管护服务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新都主城区城市绿化日常管护服务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地址:新都区学院路****号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派都环卫服务(成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高桥村兴乐北路****号成怡嘉苑派都广场*栋*层*号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新都主城区城市绿化日常管护服务(包*)*(项)¥*,***,***.**¥*,***,***.***、投标人按照《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中对应的相关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
*、采购人按照《新都区城市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情况开展监督管理考核管理工作(详见附件*)。
*、投标人自行开展冬季防冻工作,如因未开展防冻工作造成的植物死亡,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管护期间植物因管护不力原因死亡,应当按照同品种、同直径、同数量更换,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日常巡查并开展零星维修工作,巡查发现存在相关损坏情况应立即报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实施维修后及时进行维修,因中标人未巡查发现或未及时上报损坏情况维修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巡查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违反国家、行业、地方环保要求。(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工作服装及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绿化管护包括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枯枝、落叶、谢花、树木与灌木剪枝及其他植物残体等绿化垃圾的保洁,如管护区域对应的服务内容包括绿地保洁,则投标人还应负责该区域出现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保洁。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零玖仟捌佰捌拾伍元陆角捌分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新都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包* (*).pdf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