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行动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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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对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命名后进行亮牌行动,现就亮牌行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行动 二、项目内容*.在市区主要出入口(高速出入口附近位置)、市政府附近进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进行亮牌展示,方式包括墙体彩绘(喷绘)、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亮牌行动时间不少于*个月。*.制作*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级牌匾,材质为铜,具体要求见“廊坊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行动项目方案”。*.亮牌行动内容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有关要求,突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志和文字,配图要充分展示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询价报告进行审查并按同等质量选用最低金额中标。最高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具体要求见“廊坊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行动项目方案”。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制作单位营业执照上有本项目物品或服务经营; *.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制作单位之间不可互相持股、法人之间不能是亲属关系、企业之间不可以有利益关联和管理关系;*.资格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单位需提供最近一年中近期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作单位需做出无串通询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书中需列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即与其他参与招投采购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四、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年**月**日**时,报名并进行投标登记,过期无效。联系电话:****-*******,联系人:苏佳杰。五、评审时间及地点供应商请携带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于****年**月*日**时到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号*号楼A***室进行评审。附件: 廊坊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亮牌行动项目方案为进一步宣传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充分展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形象,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和省对市食品安全考核细则规定,需在市区主要出入口或政府附近,利用大型广告牌、墙体广告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设立或展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志牌。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通知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对通过验收的所辖县(市、区)政府颁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牌匾。所需费用从省级资金列支。一、项目建设内容*.在市区主要出入口的浪涿高速出入口九州乡沿路附近,设立墙体广告,面积不少于**平米。*.在市政府附近采取电子显示屏方式播放亮牌视频广告,视频时长不少于**秒,每天不少于**次,期限不少于*个月。*.制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级牌匾*个,铜牌,规格为**cmx**cm,红木底托,规格为**cmX**cm,采用腐蚀电镀金工艺制作。二、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资金为*.*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资金使用文件依据为《****年廊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廊农安[****]*号)三、项目建设方式公开询价采购。四、项目承担单位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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