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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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 二、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消防车品牌:新东日牌规格型号:YZR****GXFPM**/B*数量:*辆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云、张传根、汤风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汤先生***********、杨先生***********。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询价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提交时间:****-**-** **:**:**中心审核办理状态:已确认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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