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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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FW***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评估一栋楼房产,面积约****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并出具评估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号(*门))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号(*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具备房地产估价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原件及复印件。如选择邮件方式领取请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lnhcxmgl**@***.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号(*门) 联系方式: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