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3年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海洋综合管理公报》编制服务工作资格预审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我单位拟开展《****年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海洋综合管理公报》编制服务工作,现进行招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县级海域使用管理公报,是作为县级海洋部门履行海域管理行政职责的宣传平台,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要求,省委“八八战略”及海洋强省战略为指导下,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坚决贯彻“依法治海 生态管海”理念,强化管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随着海洋机构改革的推进,海域管理公报以海洋管理职责出发,不断发展提高,立足于海洋综合管理职能,收集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年度海域使用管理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管理、海域使用权属变化、海域有偿使用、海洋功能区划管理、海岸线修测与修复、海洋执法、海底电缆管道使用管理及与海域使用管理相关的其他方面内容,并组织现场调访、数据分析、图件绘制和成果编制工作。以资料收集整编及现场调访相结合的方式,核实数据准确性,以文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向公众展示全年海洋综合管理成效,提升公众参与度,为海洋和谐发展提供宣传平台。二、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海洋测绘或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申请报名*.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qq.com;*.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单位不做未通过解释。五、联系方式单 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联 系 人:苏忠记联系方式;****-********附件: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年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海洋综合管理公报》编制服务工作报名表 ****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