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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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J*C-****号 中标金额:*.**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在茶场路污水处理厂西侧建设污水临时处理设施,预留临时用地不超过***平方米。日处理规模预计为****吨/天,并预留超出部分处理能力。 服务要求:(一) 中标单位污水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考核。处理污水的技术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 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三) 在整个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持续处置能力。(四) 中标单位在污水进场后及时处置,防止废气挥发影响周边环境。(五) 运营期间,中标人要接受安全、环保等职能部门的督查以及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如有违规相关事项需积极整改消除负面影响,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及处理;且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大气、固废、渗滤液、污水等造成的环保问题,以及与周边居民关系的协调,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服务时间:**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施琴、刘双红、孟生才、张能军、石学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万元内,代理费=***万元×*.*%+***万元×*.**%+(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未提供“出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 A 标准》”承诺函。 *、中标供应商业绩:(*)供应商业绩①龙须沟、芦柴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服务;②金堂县污水处理厂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设备租赁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①庐江县石头镇一体化和应急污水处理设备及运营服务;②庐江县盛桥镇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租赁服务。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创E汇C**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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