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力提升年】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多项举措排除燃气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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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项举措全面排查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无照游商查处工作,坚决杜绝流动商贩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对违规使用燃气罐的流动摊贩依法处罚,彻底消除街面上的流动安全隐患。定期对辖区内两个农村集市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彻底清除农村集市中商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使用燃气的情况,并定期做好“回头看”的执法检查,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  兴寿镇主管副镇长兼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王志杰多次带队开展燃气非居民用户专项安全检查,依托辖区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台账开展全面检查,以燃气供应合同、报警装置使用情况为重点,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用气场所安全情况、气瓶使用情况、安防设施情况、供气单位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各村村委会对村内大棚房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宣教+执法”的模式依法劝导村民杜绝在大棚内使用燃气,告知村民因大棚内密闭且存在易燃材质,若使用燃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通过多次入棚排查,对发现问题的大棚重点标记,并督促村民彻底将隐患排除。  近期,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计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发现问题**起均已责令整改完成,处罚燃气安全类违法问题**起,下一步,兴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结合冬季供暖特点,对辖区内使用燃气供暖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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