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关于撤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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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公示??不可移动文物盛京时报旧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柳州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号)和《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号)文件规定,经省市文物专家现场调查论证提出具体意见“盛京时报旧址属于个人产权,该建筑本体在****年改造新建了主体框架结构及大部分墙体,建筑历史信息基本消失”。沈阳市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同意撤销“盛京时报旧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现根据相关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沈阳市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进行实名制反映。联系人:张雯婷电话:***-********邮箱:******????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号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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