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S481秭归县梅家河至肖家坪段公路工程(一期一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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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澄清部分
问题*:请问该项目招标文件文中说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但在投标文件中有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请问大型企业可以参与这个项目吗?如果大型企业参与,这个声明函可以不写吗?
答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型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此声明函不适用大型企业,无需填写。
修改部分: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年**月**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年**月**日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答疑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叁仟叁佰壹拾伍万肆仟陆佰玖拾玖元整(小写:********.**元)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招标人:秭归县******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号
联系人:宋剑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号(宜昌公交智调指挥中心***)
联系人:白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