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秭归县城区滨湖路及金缸城北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银杏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1次资格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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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秭归县城区滨湖路及金缸城北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银杏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提问:招标文件P**,评分标准,企业类似业绩*-**分,要求“申请人近*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揽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得**分。(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还需上传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人提供多项业绩的,仅评审申请人提交的前*项业绩,其余业绩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此标准对业绩要求数量模糊不清,请明确业绩数量。 答:具有一项符合要求的类似业绩得满分**分。 [if !supportLists]*、[endif]招标文件P**,评分标准,企业工程奖项*-**分,要求“申请人近*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奖项文件或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完成的建筑工程获得由国家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类奖项(包括建筑优质工程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过程评价(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省级及以上奖项得**分,市级奖项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上传奖项文件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请问近*年内完成的市政工程获得类似奖项的是否也可以纳入评审范围。 答:根据《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宜市住建文[****] **号文件)要求,工程奖项为同类别工程。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控股集团综合楼 联 系 人:尤子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楼***室 联 系 人:文玉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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