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CZ2023-1187)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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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CZ****-****)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广东******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南路**号八栋*** 折扣:**.**%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服务类(广东******)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其他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如供货期限内累计采购金额到达预算金额【即¥*******.**(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陆万元整)】时本合同自最后批次物资结算完成之日起自动终止,即以两者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新府、徐小辉、申革联、郭湘琴、汤珺(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中标人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jtgg/******.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广东****** 通过 通过 **.**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 *广东中******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广州市****** 通过 通过 **.** **.** *.** **.** **.** *深******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永益(广州)******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广****** 通过 通过 **.** **.** *.** **.** **.** **广州******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广东富****** 通过 通过 **.** **.** *.** **.** **.** **广东省万******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采购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质疑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电话:***-********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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