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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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号)怀自然资告[****]**号 ****年**月**日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HH-****-**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怀集县怀城街道上郭片区A-**区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旅馆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普通商品住房****.**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备注:(一)宗地规划指标要求*、A-**-**地块使用性质为旅馆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所有兼容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A-**-**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兼容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A-**-**地块地下空间为地下停车场(地上空间属城镇道路用地,不纳入本次土地出让范围)。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宗地属“三旧”改造项目,受让人需在动工开发期限前,自行承担A-**-**地块地上建筑物的具体拆平工作。
(四)受让人须配建拆迁安置回迁房共**套(户),套内面积***.**㎡,且需承担自****年*月起至回迁房交付之日止所涉及的回迁户的每月临时安置费用人民币****元/户;**套(户)回迁房承建费用按人民币***.**万元核算,由县住建局另行支付给受让人。
(五)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个月内,与怀集县怀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监管协议。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中******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个月******进行开发建设,******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申请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cn/ggzy–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cn/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cn/ggzy–portal/#/******/index)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本出让宗地的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人应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费用***.** 万元,须在依法取得首期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
(五)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六)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七)本宗地现状交付,怀集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且受让人应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八)受让人必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逾期未动工建设满*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逾期未动工建设满*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违约责任具体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土地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不包括受让宗地相关税费。
(十)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不得以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怀集县怀城街道上郭北路**号 联系 人:欧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怀集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