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冀州区2023-5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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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资源告字[****]**号 经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位 置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 衡水市冀州区长安路北侧,规划冀午渠街东侧 *****.** 居住 用地 ** ≤*.*且>* ≤**% ≥**% ≤**米 ****.**** ****.**** **或 整数倍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自然资******具体组织实施拍卖。 该宗地块来源为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迎宾大街西侧、长安路北侧和桃园大街西侧长安路南侧区域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批号(****)-**号,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 二、中******、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拍卖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拍卖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拍卖时间为 ****年**月**日*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该地块已移出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可以正式开发利用。 *、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与地址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号 财 务 科:****-******* 账 户: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账 号:************** 开户行:******衡水冀州支行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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