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加强一线社会治理 赣州基层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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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都县靖石司法所受理了一起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纠纷案。考虑到当事人家在会昌县庄埠乡,靖石司法所联系会昌县庄埠司法所共同协助调解,通过两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近年来,赣州市司法局主动适应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聚力司法所职能发挥,把基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职能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市基层司法部门以护航基层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协助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起参谋、审查、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乡镇决策提供正确的法律意见,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法治小院、法治道德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推动实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程,提升广大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结构。目前,全市有基层调解组织****个,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名,实现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全覆盖,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处置得好、化解得了”。我市还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或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依托村(居)委会或当地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有效整合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窗口接待,统筹协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力量参与法律咨询、纠纷调解,鼓励辖区退休政法干警、教师等“五老”人员参与村(居)法律志愿服务。此外,我市基层司法所还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早日融入社会。成立了以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为成员的帮扶小组,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定期开展走访,摸清思想动态,用爱心真心恒心做好感化帮扶。同时,协调鼓励辖区企业积极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真正达到“帮扶一个人、温暖一个家,影响一大片”的效果。****年以来,全市与**多个企业完成就业帮扶对接,提供就业岗位***多个,安置就业对象***人。(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游启红)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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