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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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MA*KAY*K*G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因承包苍容高速公路第三标段项目的路基土方等 附属工程,于****年*月在藤县埌南镇马地村集村一组“焦木塘”(地名)勾挖、压损、填埋林地。经鉴定,******勾挖填埋林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MA*RUTCC**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因承包苍容高速公路第三标段项目的路基工程,于****年*月在藤县塘步镇金板村律村一组“四雾冲”(地名)勾挖、压损、填埋林地。经鉴定,******勾挖填埋林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Y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年*月在藤县塘步镇古祀村“豹罗冲”(地名)勾挖平整林地修建运输道路。经鉴定,******勾挖林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MA*M*DDA*P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因承包苍容高速公路第三标段项目的路基及弃土工程,于****年*月在藤县塘步镇金板村“麻油冲”(地名)勾挖、压损、填埋林地。经鉴定,******勾挖林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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