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呼芳路西侧乌伊路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原海绵厂家属楼)安置房回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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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芳路西侧乌伊路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海绵厂家属楼)安置房已具备交付条件,为有序做好安置房交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迁现场办公地点:
呼图壁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二楼办公室(北外环路北苑小区警务站东侧门面),联系方式:****-*******。
二、回迁时间:
****年**月**日(房租截止日期:****年**月**日)。
三、交房时需携带的资料:
被征收户本人(已婚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证明本人选房的相关拆迁资料(安置房认购合同、补充协议和选房确认单等)。拆迁户因事、因病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到场,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选房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相关事项:
*.回迁公告通过“呼图壁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呼图壁县新闻等媒体发布,望广大被征收户自行查看,相互转告,相关部门不逐个通知。入住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均由住户自行承担。
*.被征收户在看到本公告后,应及时与房源中心对接,并按照房源中心统一安排办理回迁安置相关手续。
*.暖气费、******及小区物业规定进行缴纳。
特此公告,请相互转告。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