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越西县越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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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绵阳市******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栋*层**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 绵阳市****** 电针仪/熏药机/颈、腰牵引床/TDP烤灯/按摩枪(筋膜枪)/排痰机/经皮黄疸检测仪/按摩床/水疗机 华佗牌/翔宇牌/松岛/仙鹤/奕迅/日成牌/小白团/昌盛/杰力维斯 / **套/*套/*套/**套/*套/*套/*套/**套/*套 ***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璘、陈琼、汪济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为基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取: (一)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代理服务费=实际中标金额×计取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费率标准为:【货物类】:中标金额***万元以下:*.*%,中标金额***-***万元:*.*%,中标金额***-****万元:*.*%,中标金额****-****万元:*.*%,中标金额****-*****万元:*.**%(二)**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定额收取****元整。(三)**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定额收取****元整。(四)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定额收取****元整。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越西县越城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 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地 址:西昌市建昌西路大寺路*号典尚咖啡*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