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密花村旅游集散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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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炎陵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炎陵县交通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 ****年度炎陵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工程内容:具体实施内容见**** 年度炎陵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图纸。项目建设计划工期**日历天。*,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 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本项目合同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伍佰肆拾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贰角捌分。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工程结算按照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承包人项目经理: 谢旭东,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湘************,身份证号码:******************,承包人项目总工: 单赛香,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无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为*年,保修期为*年,均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工程开工时间,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为 **日历天。*.关于变更调价:(*)本项目不接受材料调价。(*》工程原则上不进行变更。如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偏差时,按照炎陵县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上报,经批准后方能变更。*.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在结算审计前支付比列不超过完成工程量造价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在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剩余*%为质量保证金:** 个月后经复验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发包人在本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组织交竣工验收**.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mvc/viewNoticeContent.do?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