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18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H-ZHNY-2338)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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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年第**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H-ZHNY-****)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各相关供应商:国网(青海)**********年第**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H-ZHNY-****)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序号分标编号包号包名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价(万元)****包*布控球福建********.******说明: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期*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投诉)的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供应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采购人:国网(青海)******联系电话****-*******邮编******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邮箱****-*******/**********@qq.com邮编******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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