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印发《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城区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解决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现将《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号)精神,现拟定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如下:一、该项目于****年*月**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征地实施方案。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批准土地征收之日为基准日,经西乡塘区双定镇人民政府会同征地机构、农业农村、林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该项目涉及西乡塘区双定镇义平村被征地农民共***户共****人,其中: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对象共****人。征收土地共**.****亩,其中:涉及应计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的农用地共**.****亩,经核算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共需******.**元。三、该项目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名单、人数、人均征地面积和补贴金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等,经村级公示核对无误,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附件----------------表格名称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