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珠江口海洋环境科研浮标布放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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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提出珠江口海洋环境科研浮标布放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分局对该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请对该用海项目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或单位,在****年**月**日至**月*日内,将书面材料送交我分局反映情况,逾期无异议,我分局则按法定程序报批。项目名称珠江口海洋环境科研浮标布放工程位 置珠海机场西南侧约*公里,高栏岛东侧约*公里处海域用海面积*.****公顷全部宗海界址点见附件。联系人:何先生,电话:****-*******,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栋***室,邮编:******。附件:珠江口海洋环境科研浮标布放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宗海界址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年**月**日附件:珠江口海洋环境科研浮标布放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宗海界址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