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关于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椿树沟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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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风险,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号)、《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号)、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号)要求。****年**月*日商洛市应急局于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小岭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审查,******椿树沟尾矿库闭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安全评价结论客观准确,同意销号。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椿树沟尾矿库闭库销号,现予以公******椿树沟尾矿库销号后,******承担该尾矿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小岭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该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使用和接受安全监管,如用作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原则。特此公告文稿编辑:张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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