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人民政府山泉镇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text/html;charset=utf-*"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泉镇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原因:信息录入错误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采购人。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一、本项目备案号:********************[****]*****;*、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二、标的信息:*.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车辆租赁模式:供应商提供车辆租赁,采购人自行驾驶。*.*.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车辆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车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税缴讫证(含交强险卡片、商业险卡片)、随车工具(脚架、灭火器)等,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购买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保额不低于**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万元)、盗抢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标准: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保证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此次采用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成交金额****元为所提供车型租车费每月单价之和,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购置总价在**-**(含)万元新能源电动汽车电动车****元/月/辆,购置总价在**-**(含)万元*座轿车****元/月/辆,购置总价在**-**(含)万元*座皮卡车****元/月/辆,按每季度据实结算租赁费用,一年租赁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万元。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人民政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中街**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号东能中心*栋*单元**楼****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电话:***-******************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