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检验设备第1次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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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检验设备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MY_SBCGZHPGF[JS]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检验设备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检验设备标段作如下补遗。
一、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检验设备标段供货要求中:第**项仪器,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需求*)“▲*、最大称量值精细量程:***g”
更改为“▲*、最大称量值精细量程:**g”。
二、招标文件合同中的交(供)期与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公告(项目与招标范围)中公告的交货期为准。
三、招标文件合同中质保期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质保期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质保期为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部分设备在参数要救单独设置质保期,以单独设置的质保期为准。未单独要求质保期的设备以售后或服务要求的质保期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同步顺延。
五、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均作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