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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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四)
(招标编号:E**********************)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本项目中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处置系统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万元,若在《福安市建筑固废、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六个月内,或本项目开工建设前,招标人(甲方)因客观原因等事项影响导致无法履行授予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处置系统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协议中与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处置系统特许经营权相关部分内容解除,招标人(甲方)退回餐厨、厨余、市政污泥处置系统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按中标价比例计算,即该项特许经营权出让费=*,***.**万元×中标价/*****.**万元),招标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向招标人(甲方)提出任何索赔等。该部分内容解除不影响福安市建筑固废处置、园林大件垃圾处置、城乡环卫一体化等三项内容的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效力。招标人: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
日期:****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