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引进校园共享自行车服务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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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亿通招[****]**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引进校园共享自行车服务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车辆要求的第*点“轮胎、轮毂:免维护轮胎,轮毂**寸”更正为:“轮胎、轮毂:免维护轮胎,轮毂符合国家要求”。二、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②技术项的第*点一体化交通服务方案。 *、一体化交通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一体化交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单车企业围绕教职工、校园学生及周边区域出行设置共享单车、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方案”等要点,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分;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 * *.* 在*.*的基础上,投标人具有成功案例的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本项与商务部分“*、同类业绩”和“*、用户满意度评价”不重复得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②技术项的第*项: *、增值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增值服务方案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增值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针对学生的增值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增值服务方案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针对教师的增值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增值服务方案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针对学校的增值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增值服务方案得*分,满分*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其余内容不变,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执行。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谢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栋****单元 联系方式:李萍、黄静、郭梅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黄静、郭梅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