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阜康有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鸿鑫伟业合金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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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持有新疆********%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新疆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N****GQ******项目名称 ******转让持有新疆********%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此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土地使用权共*宗,均坐落于阜康市产业园东一区晋泰实业南侧一号,宗地用途为工业用途,性质为出让用地,开发程度已达到六通一平,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分别为新(****)阜康市不动产权第*******号、新(****)阜康市不动产权第*******号,合计面积为*****.**平方米。 二、此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中,门卫室未办理权属证,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备。标的企业出具了相关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证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三、此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机器设备共计**项,其中反射炉无实物。 四、标的企业自****年停产以来,一直未经营,其技术配方阴阳极板为新疆唯一生产企业。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新疆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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