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惠安县净峰镇供水提升工程(不含甲供材料)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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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净峰镇供水提升工程(不含甲供材料)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惠安县净峰镇供水提升工程(不含甲供材料)补充通知各投标人:惠安县净峰镇供水提升工程(不含甲供材料)(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预付款现修改如下:**.*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预付款银行保函且进驻施工现场实际开工后 *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不含预付款)累计支付达签约合同价的**%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扣回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若工程竣工验收前预付款未全部扣回的,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二、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第*条约定内容修改为:合同价的**%。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 **** 年**月**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招标代理机构: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