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3WT128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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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固定投资强度(元/ 平方米)起始价(万元)报价增幅(万元)****WT***洪梅镇梅沙村*****.**工业用地(M*一类工业用地)***.*≤R≤*.*M≤**%≥*************(一)该宗地建设项目为可分割 M* 项目,工业生产用房可分割比例为 **%(参照东莞市“工改M*”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试行))(东自然资[****] ***号执行)。项目用于洪梅镇拆迁工业厂房回迁安置,回迁对象按照《开发建设协议书》约定由洪梅镇政府或洪梅镇政府指定的单位统筹安排,宗地权利人按《开发建设协议书》约定建设(由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监管)。(二)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三)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四)规划建设要求:*.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在土地交付后半个月内向宗地权利人提供厂房户型配比及建设标准,宗地权利人须依照厂房户型配比及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件要求设定,并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要求;*.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月**日前开工,在****年*月**日前竣工。(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请求设定规字第****-**-**** 号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五)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建设协议书》,(由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若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洪梅镇,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在东莞市洪梅镇成立具有******开发和使用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监管)。(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原受让人与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的相关约定(由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监管)。二、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所运营项目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洪梅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日内付清,分*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WT***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七、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