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院3号楼1层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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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号院*号楼*层*-***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号院*号楼*层*-***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北京大兴经******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大兴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其他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照北京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意向受让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版本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有关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且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证载权利人变更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转让方有权按保证金金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资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产权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已知晓现标的资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人为转让方改制前名称,需先行办理证载权利人变更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具体办理进度以实际情况为准;(*)同意受让方自该房产权属过户变更登记完成次日起向该房产承租方收取租金,此前租金归转让方所有。 *、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