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宁河区桥北街道小王御史村河边22.12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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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桥北街道小王御史村河边**.**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小王御史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小王御史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宁河区桥北街道小王御史村河边**.**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此项目水面占地**.**亩;坐落位置、四至: 东至小区公路;西至蓟运河堤;南至刘长江、陈孟禄等承包地;北至与王前村搭界处。*、此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必须自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中标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主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前期所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出租方收入入账。 *、特别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承租人如对原有房屋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期间房屋占地被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项目,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承租人可将房屋进行转租、分租,但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否则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所缴纳的出租费不予退还。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村委会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受让方条件 面向苗全满转出用途 渔业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其他阶梯价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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