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东区粮店5年使用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所属东区粮店*年使用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WZC******项目名称
******所属东区粮店*年使用权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按照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成交价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合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合理使用并爱护标的资产,保证资产安全完整。装修装饰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改变资产功能,退租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认可标的资产用途为经营用房,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标的资产,不得将标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和对外担保。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标的资产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标的资产上进行新建、改建,违规新建、改建部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被列入拆迁或征收范围,或产权单位需要处置标的资产时,承租方无条件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退租,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同承租方共同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