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2023〕09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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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人代表:林永德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七塘社区冻忍一组综合楼*楼?百色市凌云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年**月**日,******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工地进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年**月**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份;证明:******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进行夜间施工,并未将施工时间向附近居民公告的违法事实。*.****年**月********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份;证明:******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合法的被处罚主体。*.****年**月**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份;证明百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进行夜间施工,并未将施工时间向附近居民公告的违法事实。*.****年**月**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制******项目经理陈长毅的调查询问笔录*份;证******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进行夜间施工,并未将施工时间向附近居民公告的违法事实。*.****年**月********项目经理陈长毅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份;陈长毅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次调查的询问笔录符合法定程序。*.****年**月********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份;证******委托了刘长******生态环境有关情况处理代理人。*.****年**月**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照片*张、**月**日制作的现场勘查示意图*张;证******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进行夜间施工。*.****年**月********提供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施工合同》*份;证******承建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负有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年*月**日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百环限改〔****〕*****号)及****年*月**日送达回证各*份;证明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已责******停止违法行为,已履行告知义务。**.****年*月*日至**月*日广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信访投诉单(共**份);证******承建的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教学楼项目多次存在午间和夜间施工行为,并被群众投诉******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午间和夜间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午间和夜间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禁止在夜间**时至次日凌晨*时、午间**时至**时**分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凌云县教育局、凌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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