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罗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023年)清理结果及目录》的政策解读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罗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清理结果及目录的通知》。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范围 ****年前历年形成的**份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文件设立的依据是否已被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文件的内容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不协调或者相抵触; *.文件的内容是否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 *.实施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清理的; *.需要进行清理的其他情形。 三、清理结果及说明 *.列入保留的**份文件不存在需要清理的情形,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列入废止的*份文件存在与上位法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不协调或者相抵触等情形,予以废止。 *.列入延期的*份文件有效期将届满且继续实施但不作修改,有效期延长至****年**月**日。 *.列入修改的*份文件存在部分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等情形,予以修改,由实施部门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号)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另行启动修改程序。附件:政策咨询办事服务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zcwj/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