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拟安排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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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号)、《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号)、《关于公布****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省工业与信息化 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兑付的通知》(浙经信投资〔****〕***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经信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拟预拨付浙江大******户外用品自动化生产基地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等*个项目****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合计金额***万元,补助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月*日-**月*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方式:县经信局企业科:奚溧;联系方式:********县财政局企业科:袁贤飞;联系方式:********附件:****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台县财政局****年**月*日附件****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备注:采取“因素+项目清单”方法,根据入库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减碳量两个因素,权重分别为**%、**%,按照分档打分法计算分配资金。*.计分规则如下:固定资产投资额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至****万元的,计*分;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增加*** 万元,加 *.* 分,增加量不足***万元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分封顶。减碳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达到***吨,计*分;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增加***吨,加 *.* 分,增加量不足***吨按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分封顶。*.分配公式如下:分配系数=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总分值×**%+减碳分值÷减碳总分值×**%分配资金=分配系数×分配资金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