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关于征求《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适用《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进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我局起草了《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高州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年**月*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三路**号大院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收件人:柯伟龙,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mhb*******@***.******.***,邮件标题注明:关于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及电话:柯伟龙,*******)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