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邀请施工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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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邀请施工单位公告索引号:********-*/****-*****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儋州市南丰镇成文日期:****年**月**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年**月**日时效性: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邀请施工单位公告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邀请施工单位公告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工程,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现决定以邀请的方式选择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南丰镇政府新建物资仓库工程建设地点: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大院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址铁皮棚**m*。*、垃圾清运及搬移原有杂物。*、平整及硬化底层混凝土**m*。*、新建钢架结构物资仓库*层共计***m*。*、洗手盆拆除移位重新安装。计划工期:*个月。二、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前,携带企业介绍信、报价函(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说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至南丰镇政府镇安委办报名。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联系方式:招标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地??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