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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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第三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要求组织结项。 一、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上午**:**点止。 二、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重点对****年在研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撤项; *、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正常受理。 三、提交材料: *、《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纸质版*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 *、《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份(A*纸打印,中缝装订)。 *、变更审批表批示复印件一式*份,附在《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 备注:请将*、*一起装订。 *、项目最终成果*份(含*份实名,*份匿名)。 *、项目成果简介*份(含*份实名,*份匿名)。 *、相关阶段性成果*份(含*份实名,*份匿名)。 备注:发表论文只需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即可。 *、成果应用转化证明*份,只有应用类项目提交。 *、最终成果的查重报告(*份),总文字复制比控制在**%之内,查重报告的作者栏填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 *、请将*、*、*、*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注实名或匿名(白色封皮胶印)。 **、成果最终形式、课题参加人与课题申请书必须一致,无变更审批表的一律以申请书数据为准。 **、认真填写《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省哲社办证书打印以汇总表信息为准。 **、结项材料提交电子版,每个项目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kyc**@***.com的邮箱。 四、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项目成果限时*个月内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省社科工作办进行成果二次验收鉴定。二次验收鉴定仍然不合格的,省社科工作办将予以终止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项目。 五、结题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科研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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